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240L垃圾袋采购项目
- 2023-05-08
项目名称: 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240L垃圾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ZYSZFCG[2022]085GK
招标公司: 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
来源: 杭州政府采购网
中标公司: 浙江锋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垃圾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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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240L垃圾袋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2022-11-24
一、项目编号: HZYSZFCG[2022]085GK
二、项目名称: 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240L垃圾袋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投标报价:310980(元) | 浙江锋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碧街道新振路3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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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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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240L垃圾袋采购 | 240L八折连卷垃圾袋 | 超焰 | 219000 | 1.42 | 1500mm*1300mm/FD240-01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建生,兰佳,梅媛媛,童桔元(采购人代表),孙华友
七 、开标情况
标项1
八 、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 、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 、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王建生 | 童桔元 | 梅媛媛 | 孙华友 | 兰佳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1 | 杭州久儒贸易有限公司 | 40.0 | 39.5 | 40.5 | 37.0 | 38.5 | 39.1 | 18.71 | 57.81
1 | 浦江鑫旺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37.0 | 37.0 | 39.0 | 39.0 | 37.5 | 37.9 | 18.56 | 56.46
1 | 杭州环特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43.5 | 45.0 | 44.0 | 46.0 | 43.5 | 44.4 | 18.56 | 62.96
1 | 浙江禾洁工贸有限公司 | 8.0 | 8.0 | 8.0 | 8.0 | 7.0 | 7.8 | 40.0 | 47.8
1 | 杭州众正工贸有限公司 | 33.0 | 36.0 | 35.0 | 32.0 | 32.0 | 33.6 | 17.85 | 51.45
1 | 杭州海嵊厨房科技有限公司 | 21.0 | 22.0 | 23.0 | 20.0 | 21.5 | 21.5 | 33.14 | 54.64
1 | 浙江帝楷工贸有限公司 | 25.0 | 25.0 | 26.0 | 24.0 | 25.0 | 25.0 | 33.14 | 58.14
1 | 杭州顺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43.0 | 43.0 | 42.5 | 40.0 | 40.0 | 41.7 | 16.93 | 58.63
1 | 浙江龙邦塑业有限公司 | 39.3 | 43.0 | 43.0 | 44.0 | 41.5 | 42.16 | 17.19 | 59.35
1 | 浙江锋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5.0 | 55.0 | 54.5 | 53.0 | 55.0 | 54.5 | 16.34 | 70.84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4665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6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童桔元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查看完整信息
质疑联系人: 胡钊龙
质疑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杭州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汪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查看完整信息
质疑联系人: 方斐
质疑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淳安县财政局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传 真: /
联系人 : 方建宏
监督投诉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信息:
* HZYSZFCG[2022]085GK:垃圾袋采购项目.docx
197.8K
* 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新.docx
14.3K
*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165.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