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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公安局城管103个治安监控租赁项目项目

  • 2023-06-03

项目名称: 淳安县公安局城管103个治安监控租赁项目项目

项目编号: ZJYGZF[2022]008号

招标公司: 淳安县公安局

来源: 杭州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治安监控租赁项目治安视频监控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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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公安局城管103个治安监控租赁项目项目

2022-03-09

项目概况

淳安县公安局城管103个治安监控租赁项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3月30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JYGZF[2022]008号

项目名称: 淳安县公安局城管103个治安监控租赁项目项目

预算金额(元): 1160000

最高限价(元): 11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淳安县公安局城管103个治安监控租赁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1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建设背景与内容

原淳安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承建的103个治安视频监控租赁服务已到期。现重新采购租赁服务。

2016年为利用智能化手段加强人行道序化管理及配合新安北路、龙门路严管街创建工作在千岛湖城区及严管街新建了103路视频监控,开发了智慧城管监管系统,监控视频数据存储在运营商视频专网服务器。根据工作实际,对上述点位监控租赁3年。(点位数量详见附件)

依照建设计划要求2021年重新租赁103个监控点位。前端设备一律高清化,采用高清网络摄像机;为实现“充分共享,方便实战”,联网管理平台统一按公安规划,实现互联互控。

前端设备与传输链路运维、后端集中存储机房与系统运维,提供3年服务,系统租用的7*24小时技术服务(含系统管理、运行维护、系统保障、性能调优、故障排除、例行巡检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3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2022年03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03月30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 2022年03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开标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453507&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f013e1909dbc11ec8b0cf7ac5d4725e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淳安县公安局

地 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北路3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刘年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1-64819885

质疑联系人: 凌丽琳

质疑联系方式: 13575780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高文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1-64813937

质疑联系人: 郭敬

质疑联系方式: 0571-6481424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淳安县财政局

地 址: /

传 真: /

联系人 : 方建宏

监督投诉电话: 0571-6481830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淳安县公安局城管103个治安监控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发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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