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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施家桥公厕、稻香园公厕等31座公厕保洁项目

  • 2023-06-05

项目名称: 拱墅区施家桥公厕、稻香园公厕等31座公厕保洁项目

项目编号: ZJJW2022-GS-004

招标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来源: 杭州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公厕保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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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施家桥公厕、稻香园公厕等31座公厕保洁项目

2022-02-17

项目概况

拱墅区施家桥公厕、稻香园公厕等31座公厕保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3月11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JJW2022-GS-004

项目名称: 拱墅区施家桥公厕、稻香园公厕等31座公厕保洁项目

预算金额(元): 7587180

最高限价(元): 758718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拱墅区施家桥公厕、稻香园公厕等31座公厕保洁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58718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施家桥公厕、稻香园公厕等31座公厕保洁项目。其中二星16小时保洁6座,三星16小时保洁22座,四星16小时保洁3座。共计219个厕位。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年(24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清扫保洁服务企业;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十九条规定、《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建(2013)5号)中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资格条件要求中以下内容: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3)杭政办〔2008〕14号、浙政办发[2009]190号和杭政函〔2017〕161号文件精神执行情况好;(须提供以上文件执行情况良好的承诺书,外地公司提供按以上文件执行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2022年03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03月11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 2022年03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 杭州市拱墅区景苑路32号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项目同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371002&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a4ffaca08fb311ecb41fd5d91d52b5f3,/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371002&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a4ffaca08fb311ecb41fd5d91d52b5f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递交投标保证金。

2、质疑和投诉:

未按采购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将被拒绝;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供应商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2)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4)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5)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EMS邮寄形式,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

5、其他事项

(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

(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

(3)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左右(不同银行略有差异)。具体可登录/login.do办理业务。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杭州市拱墅区景苑路3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唐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1-88904356

质疑联系人: 姚工

质疑联系方式: 0571-88809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馆驿后2号泰地万新大厦1号楼9楼

传 真: 0571-56783589

项目联系人(询问): 陈瑞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1-56783579

质疑联系人: 单晓超

质疑联系方式: 0571-5678352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人防大厦1017室

传 真: /

联系人 : 彭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546309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市城管局修改版)拱墅区施家桥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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